我看自己眉清目秀-第31章
梦泽萝莉(91)
1 年前


曲历河好A!他好喜欢!啊!
某人表面平静淡然,其实心里已经波涛汹涌,他抿着唇,不禁又朝曲历河靠了靠,毫不在意他的发丝是否打湿自己的脸庞,直到曲历河侧头望过来。
四目相对时,两人的距离几乎为零,鼻尖与鼻尖甚至已经碰到了一起,那细腻的触感如电流袭便全身,带着些许酥麻,在心上扎根,连心跳都变快了。
江迟抬眸,望进他黑白分明的眼眸中,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脸,因为刚刚的疼痛,曲历河的眼角还弥漫着潮气,不知是长久学习太累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,黑眸之下藏匿了些红血丝,眉梢间带着淡淡的疲倦,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。
江迟下意识的蹙眉,有些心疼他的劳累,同时却也为他心动,曲历河很白,是那种很健康的白,脸上几乎找不到一点瑕疵,头顶的光似乎格外偏爱他,为他覆上一层亮白的漆釉。
有些时候,江迟甚至觉得自己和曲历河相比,他才更像是娇生惯养的少年,明明他出生孤苦,可却丝毫没有受到外界的叨扰,终究那般一尘不染。
周遭温度骤然上升,江迟只觉得刚刚胸膛处的凉意已经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无名的悸动和热情,那张心心念念的脸近在咫尺,江迟耳根通红,有些不好意思的垂眸,试图转移注意力,却在目光落下的瞬间看到了曲历河微抿的唇。
水光粼粼,好像任君采撷。
……
只一眼,便再也移不开视线,接下来的不管发生什么事,似乎都是顺其自然……
然而,这只是江迟自己的想法,某人好像并不是那样想的,早在江迟垂眸愣住的时候,曲历河就已经抬手捏住他的脸,将他的头转了过去。
江迟的一切想法还没来得及变成现实,就已经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,那股暧昧迷离的氛围也就此消失不见。他无奈的叹口气,心想着曲历河怕是学习学傻了,自己是不是该找本恋爱书让他看着学习一下?
毕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是?
然而下一秒,那道清朗声线中夹带了些调侃:“我已经不是童工了,江迟。”
江迟:“……”谁跟你说童工的事情,我都翻页了,你怎么还停在上一页呢?
江迟有些无力,但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无力,半晌,他抬手抚上他的头发,笑得宠溺又无奈:“我说,你怎么这么傻啊,曲历河,你看你傻乎乎的样,你这脑瓜子里除了知识还装了什么?”
就算全是知识,那能不能给我…腾个地?
然而这股子无力只维持了几秒钟,在曲历河歪头表达疑惑时,他便已经满血复活了,面对那满脸写着“你在说什么”的人,他蓦地笑出声,起身后指尖撩拨着他的头发,傲娇道:“我不管,反正你在我眼里,永远都是童工!”
你那么傻,万一被拐走怎么办?人心险恶,不得不防啊!
“所以明天我陪你一起去吧!正好我也挣个零花钱。”
曲历河疑惑了:“你还差零花钱?”
曲历河撇撇嘴,严肃的解释道:“我想花我自己挣来的,心里舒坦!”
曲历河彻底无奈了,他还有这癖好?
“但是……”
“放心!不就是姑姑和舅舅吗?咱们明天天不亮就走,从医院后门偷偷溜出去,这样我爸就算来了也找不到我!”
江迟将感情这些东西拎得很清楚,亲戚们可以慢慢走动,一次错过了下次再约就是了,但和曲历河独处的机会就这一个,说没可就没了!
必须要牢牢抓住!
“就这么说定了,乖别动,我快点擦完咱们睡觉,养精蓄锐明天出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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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灯昏黄,空气潮湿,漆黑的夜幕垂下,几颗残星高挂。
二中建校年代久远,当时还是郊区,随着这几年发展建设,已经成了肃城的中心。前门的东平大街直通公园,后门的路又通向新建的高档小区,一到晚上,两条路都意外的热闹。
不过前门多是人们三三两两散步,后门则是各种名贵汽车的专用通道,如此看来,后门倒是比前门冷清了不少。
嗡嗡嗡——
又几辆名贵摩托呼啸而过,刺眼的灯光将路口处那个来回踱步的身影照亮,影子拉长又逐渐隐没黑暗之中,最终在路灯下落下一个小小的圆。
第36,37,38,39……
宁幸左手抱着一本厚厚的套卷,右手转动手中的树枝,在脚下平整的水泥地上写下一个39,然后抬脚抹去前面的35,在这之前,已经有了34个数字。
这两个小时里,算上刚刚的摩托车,一共经过了39辆车,四辆摩托车一个自行车,其他的全是汽车,其中国产的居多,还有两个开的太快,他还没有看清楚就已经走远了。
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两个小时,来来往往的人不算少,可就是没有他要等的那个。
气温转凉,他穿着一身蓝色休闲服,连外套都没有穿,看上去有些单薄。此刻有些冷,不过还没到他扛不住的地步,就是腿因为站的久略微有些疼。
十几米的花坛旁就有一把长椅,就算他躺上去都足够了,他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发现了,却始终都没有过去。
只因为那长椅旁边的柳树低垂,会挡住他的视线。
如果是其他方向也就罢了,但是偏偏是于铮赶过来的方向,宁幸有些担心他会找不到自己,两年都没有出门的人如果迷路了怎么办,或者来了看不到自己还以为被骗了,他一定会很伤心的。
以于铮的性子,估计又要多想了。
想起于铮,宁幸难得的多了些笑容,被学业和生活压抑了许久的他,也就只有此刻,才感觉到了放松。
哈,谁能想到享受着最好的物质生活的于铮其实内心很脆弱,是个有些多愁善感的小可怜。
他本来就没什么安全感,而自己的任务,就是给他安全感,于是他便笔直的站在路口的路灯下,最亮堂的地方,只要他来,第一眼就可以看到自己。
心怀期盼的少年目光炯炯,眉梢上落满喜悦,明亮的眸子环顾四方,试图从某个黑暗的巷子里看到有一个人踏出黑暗,快步走来。
可是许久,天际愁云惨淡,笼罩大地,于铮还是没有出现。
宁幸有些艰难动了动已经麻木没有感觉的腿,心情突然有些低落,不过几乎是瞬间,他便将这种低落抛到脑后。
他知道他一定会来,就像他知道自己可以一直等下去,他们两个人坚持了这么久,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?
他在信上写的很清楚,高考之后,自己便借着外地上学的名义带他走,离开肃城,离开那些人的指手画脚,走的远远的,走到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,安安静静的生活。
此后的一生,自己都会陪着他走过。
他性子执拗,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写过这么肉麻的话,什么一生一世,什么天长地久,天知道他今天中午写的时候,连手都是颤抖的。
他一会儿来了,一定会狠狠的嘲笑自己吧。
唉,算了算了,嘲笑就嘲笑吧,反正肉麻的话,他以后会每天都说给他听的,早点习惯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?
又一辆汽车呼啸而过,而宁幸已经没有了在地上涂涂画画的心思,眼前似乎笼上一层雾,迷迷糊糊的什么也看不清。他下意识抬手揉了揉眼睛,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,雨幕悄然而至。
而他的肩膀,早已湿了一大片。
下雨了啊……


第47章 还要等吗
淅淅沥沥的雨, 在空旷无人的街道奏响一曲名为忧郁的小夜曲。暮色苍茫,淹没整个城市。昏黄迷蒙的路灯在雨幕之后投下朦胧的柔光,落在灯下苦苦守候的少年身上。
雨势很大, 砸在身上有些疼, 本就寂寥的街道现在更是看不见一个人。宁幸低头看了眼已经浑身湿透的自己,牵强的扯了扯嘴角, 雨水顺着发丝滑落,漫过脸颊。
眼前一片模糊,深邃的眸子半耷拉着, 看不清喜忧,雨滴顺着颤动的眼睫滴落, 在脚下绽开水花,耳畔充斥着噼里啪啦的巨大响动, 让他完全不能分不清是哪个方向来了人。
雨来的太突然,他没来得及躲, 或者说他根本没打算要躲。
躲了于铮就找不到自己了……
尽管他现在已经有些不确定, 他到底会不会来。
……
突然,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,宁幸费力的抬眼,黯淡无光之中隐约有光芒闪烁,他紧张的攥住收手, 转身望过去。
混沌的视线里,一个身材高挑的男生缓缓撑着黑色的伞抬脚走来,黑色的长衫袖口拉起来, 握着伞柄的手骨节分明, 在昏沉雨幕中白到发光。
像天神降世, 给他希望。
雨滴拍在伞面上, 滴答滴答,带来一段遥远却刻骨铭心的回忆。
他蓦地想起那年自己刚刚进入高中时,因为惹到了大一届南的学长,在下午大课间打篮球时被人拉到自行车棚。对方人多势众他无力反抗,最终被打的鼻青脸肿,连晚上的课都不敢去上,只能躲在放清洁工具的角落里。
那时候于铮刚刚从医院看病回来,过来停放自行车。
或许是缘分使然,这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,他蓬头垢面伤痕累累,他一尘不染温柔细腻。
时隔多年,他依旧记得,那时候于铮恰逢大病初愈,整个人都有些病怏怏的,但是他朝自己伸过来的那只手,却是这世间最有力的依托。
他将自己从地上拉起来,温和的目光掠过脸上的伤,轻声关切的询问:“你还好吗?我刚好从医院回来,这个消炎药给你,方便说是谁欺负你吗?说不定我可以帮你。”
卑微如他,那个时候他连头都不敢抬,只接下那盒消炎药就飞一般离去。药还没来得及用,伤就好了,可他的声音,却永远的烙印在心底。
直到第二次在婉婷的介绍下认识他。
那一次,他终于以四班宁幸的名义,直视他的眼睛,说声感谢。
此后,便一发不可收拾……
直到后来两人确定关系,婉婷还吵闹着让自己请客吃饭,说自己和于铮两个人能走到一起还要感谢她这个中间人,他看她那么高兴,不忍心让她难过失落,便选择了沉默。
其实她从不知道,在她介绍之前,两个人就已经碰到过了。
他们极有默契的闭口不提第一次见面的场景,转而在心底勾画他们触手可及的未来。
只是不久后,他们才知道原来那触手可及,只是对其他人而言。
雨幕里,那人走的更近,离他还有几步的距离,身高和于铮相似,身材也和他差不多,就连走路的姿势都很像。
是于铮吗?
哈,一定是他吧!
他就知道他一定会来,当年他没有让自己等,现在也不会让他等。
还好……这个傻瓜还知道撑伞,幸好没有被淋湿。
宁幸愉悦的咧开嘴,下巴微扬,眼睛弯成月牙。
喜欢这种东西,就算捂住了嘴巴,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。此刻那波光粼粼的眸子,已经缀上了满天的星星,阴霾散尽,只剩欢喜,宁幸快步迎上去,欲帮他打伞:“冷不冷,怎么不多穿一……”
“操!有病啊!”
宁幸的笑容僵硬住,倏的收回手,像触电了一样。
伞下露出一张满是嫌弃的脸,浓眉大眼,却不是于铮。
“有个淋雨的神经病想抢我的伞,真是服了,估计脑子有毛病,你刚刚说哪了,继续。”
男人皱着眉厌恶的朝旁边挪一步,看着宁幸的目光是毫不掩饰的嫌弃,好像他是什么臭不可闻的垃圾。
半晌,男人撑着伞扬长而去,继续和电话里的人聊着暧昧话题。
宁幸垂手,只觉得眼睛有些发酸,胸口堵的厉害,一股无名的失落从他心底散开,几乎让他喘不上气。
他艰难的眨眨眼,只觉得一股热流自眼角淌下,轻笑一声后,又抬手随意抹去脸上的雨水,混着泪水,尽数擦干净,下一秒又是满脸湿润。
下雨天真是烦死了!
怎么擦都擦不干净……
柔软昏黄的光线从头顶落下,为他开辟出独有的一片光明,宁幸就站在这片光明的最中心,脸色惨白,哆嗦着嘴唇,肩膀从最开始的轻轻颤动,变成了剧烈的抖动。
许久,他将另一只手中的卷子抱在了怀里,蹲下,蜷成一团。
怎么可能呢?
他怎么可能不来?
明明发过誓要一直在一起的!
现在怎么能失约!
宁幸埋着头低声啜泣,心就像被针扎过一样,疼到不能呼吸,他用力的攥着手压制自己的情绪,直到攥着的手连指节都在泛白。
左右无人,空空如也,身旁草树花木在大雨之下都折了腰,而那一瞬间,他却感觉自己好像要把命搭在这儿了。
脑袋昏沉的厉害,周身的寒冷褪去,多了点温热,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,眼皮逐渐无力,直到一句问候声响起:“同学,已经下雨了怎么还不回家?”
感觉头顶的雨被挡住,宁幸惊讶的抬头,却见到了一个异常熟悉的人——二中后门的看门大爷正举着一把伞替他挡雨。
他的嗓子很痛,嘶哑到说不出话来,大爷仔细打量了他好久,也没认出他就是两年前全校闻名的宁幸和于铮的其中之一。
“你这孩子,下雨了不回家在这儿淋雨干什么,年轻人不要以为身体好就随便糟蹋自己,以后老了腰酸腿疼可有你好受的,快起来,拿着这伞回家去吧!”
“谢谢大爷,我已经不需要用伞了,不好意思,给您添麻烦了,我这就走,马上走…”
宁幸离开了二中后门,漫无目的环顾四周,跌跌撞撞的,无处栖身,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,或者说哪里会接受这样的自己。他拖着摇晃的步子缓缓移动,就算汽车从身旁驶过溅了一身的脏水也毫不在意。
等到熟悉的凉亭落入眼中,他才发现。
原来自己漫无目的的走,最后居然到了于铮家?
抬头仰望冰冷的高楼,于铮家住的不高,就在三楼,从他仰头的角度望过去,正好能够看到厨房,黯淡无光,不见心心念念的那个人。
宁幸犹豫了一下,心底问自己。
等在这里,他会看到自己吗?
还要等下去吗?
他爸妈会不会看见……
算了吧,宁幸,都已经两年了,他好不容易能够出来走走,你等在这儿,还打算让他受罚继续被关起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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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外寒风凛冽,大雨倾盆,室内却一片温馨安然。
温柔的暖光灯之下,于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翻看最新的教育杂志,她和于校长一样都在学校工作,两个人都是社会栋梁,也经常会做些教育新闻方面的交流,家里的书也大多是些生涩难懂的专业书籍。
这个时辰于铮原本已经躺下休息了,可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怎么也睡不着,心里闷闷的,有些难受。翻来覆去半个小时后,他只能无奈起身,打算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。
走过客厅时,于妈默不作声的看着他的背影,眼中有几分欣慰。
没有人可以想象到一个母亲会细腻到何种程度,今天的于铮也许在别人眼里和平日里看起来没什么两样,但于妈还是清楚的感觉到了他的变化。
在他刚刚经过客厅的时候,第三步略微有些停顿。
这就意味着,今天他的眼里,多了自己这个母亲!两年了,他终于有恢复的迹象了吗?于妈红了眼眶,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