勇者与野荆棘-第22章
搞怪钥匙
1 年前


男生总是能把所有车的品牌分得清清楚楚。他像无聊地做着填空题,挨个过了,替代掉无声漫长的等候。
红薯没什么不同,还是那股甜味儿。许平忧吃掉一个,胃里已有些饱了,却强迫自己还要继续,还是身边的人瞥过一眼,笑她,“不是,眉头皱成这样就别勉强自己了吧,我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,你不吃完就要动手。”
许平忧眉头迅速松开,动作一顿,头也不抬:“浪费粮食不好。”
费行云却不跟她废话,伸手将剩下的那个夺过来,轻轻哼笑一声,“担心浪费粮食还是顾忌别人……”
少年吃东西很快,三下五除二,有种与年龄相称的利落,不过吃相不难看,动作自在,丝毫不在乎身边人的反应。
我好像没什么值得羡慕的。
许平忧莫名想起这句话,想起阿婆曾经说过的故事,盯着他便有些入神。
费行云对此一无所知,依旧继续吃得坦然,最后将剩下的垃圾裹成一团,丢进垃圾桶,顺势转头,“你家里人不在?”
许平忧眨眨眼,“啊?”一声,听见他又重复了一次,也不扭捏:“……嗯。”
“难怪。”
难怪她今天可以在外面呆这么久。
他不再自居神算子,只说这两个字,许平忧也听得出后面半句是什么意思。
她填饱肚子,说的第一句话却以“阿婆”开的头,费行云一听就知道她的心思,将老人家早早吃了药休息说个明白,顺便还以防万一,将安桓的去处也交代完毕——嚎着丧回家了,因为心爱的坐骑被他征用,反抗也不起作用。
“车身这块儿还是他自己DIY的。”初心不改,取的还是小时候喜欢的迪迦配色。
他大有一种介于不耐和一万个耐心之间奇异的平衡感,但不催她,只是说完前面该说的,忽然夸张地蹙眉,可怜地抬起手,给她看冻得发青的手腕。
“哎……这位同学,可怜可怜我吧。”
可怜他在外顶风站着,不要温度要风度,等她‘不知道怎么说的’烦恼。目光在夜里发着亮,令人联想到一只英挺的、外表凶狠却性格稳定的大型犬类。
许平忧看着他的笑,盯着他的眼睛,忽然想也不想,将围巾摘下,搭在他的手腕。
动作间指尖碰到他的腕骨,波澜不惊,“走吧。”
她看出对面人的疑惑,深吸一口气,仰着头目光灼灼:“我们走吧。”
走吧,暂时也好,离开这儿。
“他们今天不会回来了。”
……
费行云挑眉,到头来,只说了一个好字,将身上的背包丢给她。
深秋初冬的风像刀子,许平忧抱着少年人的背包,抓着少年人的衣角,稳稳当当地坐在后座,开始仰头看着没有星子的天幕,到后来累了,渐渐地低头,没忍住朝前靠了靠。
行得越久,灰色的卫衣越是有一块被染上湿意。
骑车的人可能有所觉察,也可能什么都不知道。半途路遇红灯,他骤然刹车,身后的人顺着惯性倒向他的后背,再没抬过头。他也不说话,任人将衣角拉得更紧,安静地看着前方的路。
周末,晚上八/九点,正该是一座城市热闹的时候,没有人会去关心一辆在大街上寂静穿行的自行车。更不可能知道车身是英雄的配色,与川流不息的轿车擦肩,刚好够容下两个人。
泪掉尽了,许平忧再抬头,只有眼睛发着红,一张脸还是干干净净的白,听见少年隔着呼呼的风声,才想起来重要的事一般,问她。
“刚刚忘记问了……想去哪儿?”
“都行。”
许平忧从来没做过不打招呼离开家门的事,却说得斩钉截铁。
费行云似乎笑了一下,声音低低地发着颤,带的身形也微微震动。
“收到。”
他让她打开背包外侧的小包,摸出一只青苹果味的棒棒糖,又要她帮忙拆开。等全部弄好了,却又不接,故意微讶,“给我干什么。”是给她的。
青苹果味微酸,通过舌尖往心上渗。
自行车在一家KTV门口停下来。
他停了车要她稍等,去一边打起电话。稍等一会儿,便有一个这季节还穿着破洞裤的男人从KTV里慢慢出来,嘴上骂骂咧咧,“不是,你小子装什么装啊,以前不都是直接进来……”手腕上有蛇形的纹身。
话到一半咽了回去。
KTV门外这会儿没什么旁人,只有一男一女一辆自行车。
许平忧静静地看着他,举着一只棒棒糖。眼神里倒看不出什么对他的反感,但样貌出挑,气质安静,显然不像是单独该出现在这里的人,不过,有点眼熟是真的……
费行云言简意赅:“门禁卡和钥匙。”
妈的。
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。
王延几乎是从嗓子眼儿里压出声音,一把勒住他的脖子,“你他妈借我的地方泡妞?”
费行云懒得跟他废话:“不给走人。”
接着啊一声,声音拖得散漫:“就是以后别想找我帮忙……”
“我去,威胁啊?”
“三。”
“小兔崽子,我王延看起来很像冤大头?”
“二。”
“……你大爷!”
“一”字没出口,王延终于受不了了,从外套摸出一把钥匙一张卡:“滚滚滚,赶紧滚。”
“姑娘,”他扯着嗓子,对着许平忧的方向,“这小子最会骗人了,他说什么你都别信啊!要敢图谋不轨你就该报警报警!”
目标达成,费行云也不跟他废话:“走了。”
王延简直酸得牙倒:“高中生骑一破车还能泡妞,什么世道……”
夜越来越深了。
许平忧坐在后座,咬碎最后一块棒棒糖,再下车,才发现到了一栋大厦楼下。
费行云熟门熟路地刷开大门,甚至跟巡逻的保安点了下头。
许平忧默默地跟着,到这会儿,心跳早就恢复如常。
而且这种事似乎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,他带她去什么地方,就像永远有可去的秘密基地。
电梯在十六楼停下,费行云打了个响指唤醒门口的声控灯,在走廊尽头的一扇黑色大门停了下来。钥匙一开,便有一股淡淡的香味……
灯亮了,照亮整个房间。
许平忧怔怔地,听见前面的人的声音带了点回响,“进来啊。”
这是一间录音棚。
作者有话说:


第33章
灰黑和木质黄是空间主色。
里外两间房间隔开, 里侧除了耳麦,还摆了几把乐器,外面则是一方看起来类似控制台的东西, 另有两套紧紧靠墙的黑色皮质沙发。地方不大,但很紧凑有序。
钥匙和门禁卡被领头的人顺手扔在沙发前的小茶几上。
费行云摘了围巾,好好交还给她,又用遥控器开了空调,按亮饮水机。
“条件应该比初中那次好。”他还有空忆一句往昔。
那次连水都没有, 还得楼上楼下跑个来回提前买好。
“这里晚上一般没人过来, 呆多久都可以。”
许平忧的目光从控制台移过来,将围巾叠好, 倒不在乎什么条件不条件,点头, “……谢谢。”
“谢什么,”费行云在控制台前坐下,晃晃悠悠带着椅子转了半圈,声音也跟着转,“本来也要跑这一趟, 就多带一个人。”才说完,又突然想起什么, 起身从柜子里找了块薄毯给她。
“要是困了累了的话就睡会儿……”
他对着那些杂七杂八的按钮看起来很熟练,耳机挂在脖子上, 打开笔记本电脑, 侧脸仰头,绕过座椅后背看她, “要是想好怎么说了就叫我。”
费行云指指自己肩膀, 眼睛弯了弯, 似笑非笑:“叫不答应的话,就动手。”
……
许平忧突然想起来一句话——
一个人最有魅力的时候,应当是她/他认真做事的时候,对外界毫不在意,反而给人以观察的空间。
她的角度,刚好能看见小半张少年的侧脸。专心致志,心无旁骛。
饮水机的红灯转绿,她就从旁边桌子上抽出两个纸杯倒满,摆在面前的茶几上。
三、四分钟过去,她还是静静地想着、琢磨着、看着,反倒是对面的人先摘掉耳机,微微挑眉,有点无奈,“你看得有点太认真了……”
费行云对着面前的玻璃微微扬起下巴,边观察边道:“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许平忧怔了怔,捧着纸杯,索性将刚才来之前想过的话搬出来,镇定地说:“黑短发很适合你。”
费行云:“……”
许平忧耳根有点热:“很衬你的眼睛。”
座椅慢悠悠地又晃了半圈,费行云与她面对面,隔了一段距离,故作疑虑,“忽然这么会夸人……”
许平忧喝一口水,低垂了眼眸,和他错开,抢白道:“实话而已。”
聊天的时候,用无关紧要的话题开头总是最能放松心神的。她放下纸杯,刚巧他双脚蹭着地面借力,对着这侧茶几直直滑过来,自然地去拿那杯倒好的水。低头的时候几根头发翘着,引得人目光不自觉地流连。
“我父母感情出了问题,可能会离婚。”许平忧目光自其上掠过,忽然说。
一旦话题起头说出口了,之后就没那么难,她的声音奇异地冷静,“……应该吧,我猜的。是我父亲的问题。”
许平忧深吸一口气继续,“我母亲在很多事情上面都有自己的底线,她如果提出要分开,我肯定会支持她。”
唯一值得庆幸的,可能就是还剩一年就能进入大学。这也曾经是支撑着她坚持下去的原因,至少进入大学,或许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依赖家人,也不必如这样茫茫然。
“但除此以外,我不知道该做什么。”
年岁长到今日,她也并不怨恨他们。毕竟再怎么如何,他们都为她创造出了有吃有穿有学可上的环境,世上比她日子难过的人那么多,没必要自居悲惨,深陷其中。这是她自初中那次无意间听见真相以来最大的收获。
许平忧很坦然,声音很轻:“我只是觉得很累,很倦怠……对他们对我自己,都有。”
其实在费行云面前本来也没什么好隐藏的地方。他见过她最狼狈的时候,也不嫌她那时矫情别扭,应当能算她来往最久的朋友。
甚至可能是最交心的朋友。
许平忧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袖口,“……我的小时候不懂事,发现自己的家庭和别人的不太一样,他们生活得不开心,我也就很难高兴起来。加上性格孤僻交不到朋友,家里人也不太关心这方面……还有喜欢的事情做不成,一直坚持的事情也好像只是因为别人督促才成了习惯。”
“你以前说,你没什么可值得羡慕的地方,但其实不是的。”
“不是羡慕你的自由自在,”她顿了顿,“是羡慕你知道自己要做什么。”
她知道他的一些故事,但并不提起,只是将自己的烦闷慢慢地往外倒。
她慢慢地回忆,慢慢地说:“你在老师面前弹琴那次,我就想,这个舞台对你而言肯定太小了,小到毫不费心就能全部掌握。”
“我母亲常说,对于一个舞蹈演员而言,能否在舞台上保持松弛,最大限度地展现出自己的情感和技术,往往能决定她一辈子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。我在这方面不算优秀,就只能下苦功夫弥补差距,一个节目再呆板,跳上百次、上千次,形成肌肉记忆了总比干巴巴的好太多……”
“所以当我听到你可能要放弃写曲子的时候,才会说出那些不该说的话。”
她很难说这么多话,也很难有这样的倾诉机会和冲动,几乎是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,脑子里没什么逻辑,“你明明喜欢它又有天分,我想不出什么理由才能让你主动说出不要那些……那些手稿。我不懂那些,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替你留着。万一哪天……”
她没再继续了。
沉默间,视线垂在大腿上。一道影子忽然投过来,在灰色的布料上拖长。
许平忧抬头,却在意料之外的角度和对方对上视线——
费行云个头很高,看人多数时候具有优势,此刻却蹲下来,自下而上,托着下巴歪头和她对视,视线情绪平稳,看不出在想什么。他将抽纸放在她抬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,啊了一声,右手手背遮住自己的眼睛,拉长了嗓音,“我什么都看不见,你继续。”
贴心依旧贴心,散漫依旧散漫。
许平忧掉泪的时候从来静默,就像冬季后入初春慢慢消融的雪人,难过全是自己的事。算上刚刚自行车上的,费行云见过两次。
刚刚她没掉泪,只是眼眶鼻头发红,光下盛着一汪泉水。头发柔顺地贴住脸颊耳廓,叫人想起一个叫楚楚可怜的成语,生动得很。
难怪这世界总有一种混蛋,觉得姑娘眼含热泪最动人,所以对招惹她们乐此不疲。
对面的人迟迟没说话。费行云就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,忽然听到对方小声嘀咕,“看见了也没什么,”顿了顿,“手拿下来吧。”
他没觉得腿脚酸麻,她先替他打算好了,指了指另一侧的沙发,吸了吸鼻子,泪没掉,鼻音先隔着纸巾重重地冒出来,“蹲着应该会难受。”
傻了吧唧,要人老命。
怪不得总是琢磨东琢磨西,先把别人想了,再想自己。
他就没那么高尚。
费行云想笑,哎过一声,两手一摊,投降似的:“……行吧,听你的。”
他靠着沙发背坐下,就没她坐得那么规矩了。仰着头,手指在扶手上翻飞,弹啊弹,寂静之间,忽然起了话题,“我没你说的那么好。”
“……你试过被人带着淋一夜的雨么。”
他本来也没遮掩,声音凉凉的,但笑了一下:“我试过,挺难受的。应该是在五岁或者六岁的时候,他要找一首歌的灵感,带着我坐在大街上,要我护着吉他坐在房檐下,看他在雨里跟疯子似的哼歌。”
他说得很平静,也不说‘他’是谁。
至于之后为此发高烧,差点丢了小命的事也没必要提起。
“……就这么一个疯子,要我母亲为他难过了许多年,分开也是自然。”
偏偏也是这个人,成了他所有音乐知识的启蒙,带他见过许许多多的山川,去过许多城市。
“我以前觉得,爱也好,恨也好,有他才有现在的我,这点总归无法否认。听说他死的时候,我有一点轻松,至少这辈子无论如何,都有个结果,他死了,我母亲也不必再想起那段感情……”
可那个男人临死的时候,却说他后悔了。
他想起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的金发男人,看着他眼里透着羡慕嫉妒,抓着他的手用尽全力一般,连单词都是一个一个往外蹦,“你还那么年轻,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……我从前没说错,我的确后悔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