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纯-第33章
少妇爱好者
1 年前


再比如,李牧最近迟到的次数变多了。在狄俄尼上班倒是还好,可中午若是约他吃饭——岳人歌总是在中午约他,早餐,因为李牧要睡觉;而晚餐时间,他总是在酒吧里——李牧总是莫名其妙地赶不上地铁睡过头还顺便扶老奶奶过个马路。
剩下的就是一些玄学了。
比如,李牧说话的姿态有了一些改变。李牧是不会撒谎的人,可不会撒谎的人要是想要撒谎,必定会展露出一种特别的姿态。他得用一种情绪,一种气场去控制住内心的慌乱。
换而言之,他会有特定的小动作。
李牧的小动作就是盯着岳人歌看。
一开始岳人歌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异常,反倒觉得开心。毕竟李牧是那样内敛低调的人,害羞的时候以前都不敢抬起头,岳人歌还以为是自己车速过快带着人一路往老司机的道路上飞驰——后来想想不对。
李牧几乎是硬逼着自己把视野透过来的。看得越直白、越明了,岳人歌知道,这其中有鬼。
难道李牧出轨了?
岳人歌第一时间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因为不可能。
李牧不是那种驰骋情场的江湖老手,也不是时间管理大师,狄俄尼的这份工作已经很累,他不会再在别的地方浪费时间。
那是家里有事?岳人歌问了人事,李牧家里好得很,也没见李牧最近有什么异常的举动,pass。
岳人歌就想不出来了。
岳总很苦恼。
仔细想来,为李牧苦恼的次数向来有增无减。偏偏岳人歌是喜欢为他苦恼的,正因为这份苦恼恒在,所以才能源源不断在李牧身上投掷时间,而李牧也因此变得珍贵。
胡思乱想一阵,又没有什么收获,岳人歌是有些丧气的。李牧清晨发来消息,传来一张照片,拍的是他在阳台养的小薄荷。长得很好,没有养在酒吧里那种颓靡的气息。李牧说:“我在和它一起看日出。”
岳人歌也望向窗外,太阳刚好升起。他回:“什么时候算我一个?”
李牧没回他了。大约是害羞,或者自己暗戳戳地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。岳人歌拥着空调被,把自己埋在被子里笑。还没等李牧发来什么,那边狐朋狗友发来消息:“下午一块儿聚聚?”
花都的富贵圈,是有活动的,只是这些年,渐渐有些寥落而已。
岳人歌早些年就是圈中的核心人物,这不奇怪。他算得上家大业大,人长得漂亮,又有过硬的学历做底,怎么着都比那些绣花枕头要多出几分本钱。再加之岳人歌为人热情,爱玩,有些兄弟义气,圈里面几个活跃人物都拿他当兄弟。
于是渐渐地,岳人歌成了花都富二代圈子里数一数二的领军人物。
别看他现在好像业务缠身,一副励精图治的上进模样,要是再年轻几岁,岳人歌玩儿的花样不知道比现在多多少。唱歌喝酒打球已经是最最末流的老年娱乐。前些年花都刚刚开发海上玩乐项目,岳人歌出手阔绰,直接买了艘游艇,相熟的不相熟的都来,更有好几个三四线小明星参与其中。
碧涛白云,酒香人语,男不一定俊女肯定美。岳人歌对美女不感兴趣,但也穿着花衬衫在甲板上喝香槟。很是享受。
没赶上游艇盛会,只吃了点尾气的人一肚子酸,文绉绉地写了诗来牵强附会:人间俯仰成今古,香湾粉海上沙路。不过一艘游艇还不够资格在历史的页面中翻涌,香湾粉海年年如是,没有岳人歌,照样有更多的富豪子弟,千金一掷。
眼下找他的,正是先前约岳人歌去花朗喝酒听歌的那位,姓陶,单名一个朱,岳人歌的忠实粉丝,脑残铁粉的那一类。
陶公子是专业啃老户,老爸七十多了身子骨比他还硬朗,前两年还再接再厉给他添了个小兄弟。陶公子上有长兄下有弟妹,自己又是绣花枕头,没什么奔头,在老爹名下挂了个什么理事,每个月象征性地去公司晃晃,剩下的,只管专心花钱。
陶朱一接了岳人歌的电话,语气都黏糊起来了,“哥,大哥,你还记得我们啊。”
岳人歌失笑,“好好说话。不说我就挂电话了。”
“我说,我好好说。”陶朱立刻老实了起来,“你都多久没跟我们一块儿玩了?是,你忙,你特别忙,我们都知道。”
岳人歌温和地一笑,说话的声音也变得轻柔,“你们几个年轻人玩正好。我都老啦,熬不动,回头又给你们败坏兴致。”
陶朱才不听信他这番客套的推脱,既然电话都打了,他干脆把来意和盘托出,“这周天我生日。哥,你得来,你一定得来,最好的酒给你备着。你来喝一口就行。”
岳人歌这才想起原来陶朱的生日快到了,竟然忘得这样彻底。最近他脑子里装的全都是李牧,几乎把李牧相关的那些针头线脑全都装心里去了——哪还有他那些狐朋狗友的余地?
见色忘友,说的就是岳人歌。
岳人歌陡然生出一丝愧疚。陶朱作为他的头号铁杆粉丝,后援团团长,竟然把姿态放到这样低。
“行,周天我来一趟。”
陶朱很高兴,“那好,那好,下午我们开聚会吃饭,晚上开party。紫金饭店怎么样?我来订。你什么都不用带,人来了就好。”
岳人歌无奈地说好。
陶朱很高兴地挂了电话。岳人歌捏了捏眉心,得亏这小子女朋友天天换,是个不折不扣的钢铁直男,不然还真有点难办了。
既允了周天的约,就得冲了和李牧见面的机会,岳人歌觉得很可惜。他甚至有点异想天开:要是李牧能跟他一起去呢?他立刻否定了这个可能。陶朱他们和李牧绝不是一类人,他们也玩不到一块儿去。
……可岳人歌忘了,他自己可曾是陶朱这帮人的老大。
岳人歌那厢发愁,李牧却乐颠颠地,在偌大的超市里跑上跑下。是的,他是酒水部的员工,但他也不单纯在那儿干活。
酒水部当然是个好地方,李牧找的是上沙区挺大的一家连锁超市,以销售中高档次的商品居多,平时的客人也不少。可他忘了一点,高端酒水,无论是品牌专营店还是大型商超,总是偏冷门一点。它不像瓜果蔬菜那样接地气,对许多人来说,还只是贫乏无聊生活的一味调剂品。
换句话说,这里门可罗雀。
但李牧并不灰心。
露姐——就是那位莫名其妙相当喜欢李牧的大妈——给李牧指派了一个活儿:送货。还给他配了一辆小电动车。
好嘛,李牧现在身兼数职。夜里,他是调酒师;白天,他是酒水部柜哥兼送货员。
真。时间管理大师。
“一打比利时麦香啤酒,两瓶青花郎,外加一瓶单一麦芽威士忌。”
豁,哪位出手这样阔绰,一买就是大好几百上千。李牧在这里不过短短一两个星期,对这里的酒也有些认识。商超不是鸡尾酒吧,是几乎什么酒都卖的。国酒洋酒,高端的低端的,什么国籍什么层次什么价位,任君挑选。
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就跟后宫选妃差不多。
但酒这种东西,有钱当然能买到好酒,但未必就能买对酒。看这刚才下的单吧,简直是奇怪的组合:啤酒,白酒,威士忌。像是电视台晚会上的大拼盘,抠图女星耍杂技一样的让人过目难忘。
李牧当然是接了这一单。
“地址是筱竹馆。”李牧知道,那是上沙区有名的会所。
他现在在岳人歌的熏陶下,也变得相当不纯洁。美酒,会所,大概也是有美女了,这些元素混合发酵会发生什么,用脚趾头想都知道。
“哎哟,弟弟,你脸怎么红了?”负责校对账单的大姐诧异,但又很快笑起来了,“这么大了,该找女朋友了。要不要阿姨给你介绍一个?”
李牧才不要,李牧提着酒就跑。
大姐的声音追上来,“哎你慢点!碰坏了要赔的呀!”
周末的下午,街上很热闹。天气是一日日热烈了起来,小姑娘穿着各色的花裙子,蝴蝶似的翩跹飞舞。李牧骑着小电驴一路飞驰,他忽然觉得,自己是个相当随遇而安的人。
调酒的时候很开心,当柜哥也很开心,送货也很开心。谈恋爱很开心,不谈恋爱……可能没那么开心。但是总之,李牧觉得,自己的心思大多数时候,还是跟着别人走的。
于言′
没什么好不好的,他很惯常地,让自己顺着时运的波折调整姿态与方位。
往好听了说,是随遇而安;往不好听了说,就是缺乏主见。
而李牧并不想成为一个没有主见的人。
他其实并不经常这样思考问题。日子混着过,有什么尽力做好便是。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是怎么了——也许是岳人歌太好了,他想,让自己的骨头都要轻了起来。
筱竹馆他不太熟,导航了好几次才找对地方。那小小的院落藏匿在金融大楼背后,是图了闹中取静的意。酒不多,但分量足,沉。私人会所也不是谁都能进的地方,李牧便给下单的那人打电话。
他摘下头盔,发梢微湿。竹林掩映中闪过一个人影,看不分明,李牧还要再看,对方也正好瞅了过来。
一时间,两人都有些发愣。


第53章 一家人啦
岳人歌只是想出来打个电话。
陶朱将地点定在筱竹,在金融中心背后,稍微往外走一走就是整座城市脉动最为强劲的CBD。外接一条长街,现在倒是安静,若是晚些,那边热闹起来,便是灯红酒绿一派繁华之景象。
那正是整个花都最有名的酒吧街。
“哥,今天要不去你那酒吧看看吧?”陶朱是寿星,自然也有寿星的胆,腆着脸跟他大哥谋福利,“听说你们那的服务生小妹妹好漂亮呀——”
岳人歌当然是拒绝了他:“我那儿只管酒,不管陪酒。”
陶朱只好退而求其次,叫了十来个漂亮小妹,又呼朋引伴,把朱文、马一天等等酒肉朋友叫上,今晚不醉不归。
岳人歌到得晚,菜已经上齐。
陶朱人虽然土,但富二代的见识还是有的。今天又有贵客来,自然是要精心谋划一番。菜不能太油,清淡为宜;荤素搭配,寓意要好。最重要的,就是要好看。
人要好看,菜也要好看,他开了一瓶茅台——寿星有个中国胃,既是吃中餐,当然也要喝国酒。
于是这酒,便是顶顶好看的。
陶朱见岳人歌来了,拿着小杯斟了酒,一连声撵着凑到岳人歌面前,“哥,你来晚了。今天不喝点,面子上过不去啊。”
岳人歌笑着接过杯子,仰头一饮而尽,周围炸起轰然的叫好声。
陶朱得了面子,一张圆脸红彤彤、笑嘻嘻,揽着岳人歌请他入了上座。
岳人歌笑着坐下,扫视一圈,多半是那些熟面孔。陶朱一张大脸凑过来,殷切道:“哥,先尝尝这鱼,老板的私房菜。”
岳人歌笑了,“小陶,今天是你过生日,怎么反倒对我这么客气?”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盒子,递给他,“给你的,生日快乐。”
陶朱又惊又喜,打开,是某品牌刚出的名表。陶朱笑眯眯地收了,“谢谢大哥。”
宴会方才继续。
按照陶朱的安排,今天先吃饭,喝一点;然后转到二楼开趴体,尽情狂欢。
李牧送的这些酒,当然就是他点的。今天到的人多了些,还没开始喝就觉得数量不够。岳人歌陪着他们吃了点,觉得差不多了,借着打电话的机会,准备撤。
谁知隔着一院子的湘妃竹,就这么碰见了李牧。
李牧也发愣,手里的电话恰好打通,对方粗声粗气地应了,让李牧等会儿,他来接。
“你怎么在这?”岳人歌先放下电话,耐心地问。方才他已经喝过一圈,有轻微地上脸。李牧穿着印着超市logo的T恤上,手上还提着莫名其妙的两大袋酒。
“我……我来送货。”李牧怔愣着,强调了一下商超的名字,“鸿兴连锁。”
笨小子。岳人歌无奈地吐了口烟。连撒谎都不会。陶朱急急忙忙下楼来了,看见李牧,一个劲儿冲他挥手,“哎哎,送货的,这儿!”
李牧这下总算反应了过来,也急急忙忙往陶朱那儿赶。陶朱看了李牧一眼,“酒没碰坏吧?碰坏了我投诉你!”
李牧摇头,陶朱又瞥见岳人歌,又亲密地招呼他,“哥,原来你在这儿啊?走啊,喝酒去!”
岳人歌看了眼李牧,这个傻乎乎的小子抬起手抹了抹额角的汗。日头将他晒得有点儿黑,仿佛他真的就是某个连锁商超的送货小弟。
陶朱见岳人歌没反应,有些意外,“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岳人歌将手上的烟杵灭了,瞥了李牧一眼,“我们走吧。”
李牧人是离开了,可也把岳人歌的心给牵走了。上楼前岳人歌还特意回过头看了看,李牧那抹橙色的身影一晃而过,很快从一片淡青色的竹影后消失不见。
“走啊。”陶朱叫他。
岳人歌无奈地笑了笑,也跟着走进喧闹的会场里去。
李牧还兼职打工这事,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撞见,大概岳人歌是不会信的。他不相信人竟然有这样的毅力,因为做一份酒吧的工作已经很辛苦;也不知道李牧这样做是为什么。
缺钱吗?
有人给他递了杯酒,岳人歌笑着接了,但没喝。他想着李牧的事,还是决定出去打个电话。
“李牧?”梁川感觉不可思议,“他去超市打工?怎么,是嫌你给的零花钱不够多吗?”
岳人歌此刻也没有心情跟他闲扯,又忍不住纠正,“我跟他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关系。他现在还是住在自己租的地方——我的意思是,他最近是不是很缺钱?这工作是你给介绍的吗?”
梁川虚虚地笑了,听起来有种漂浮感,“他缺不缺钱我不确定,但这工作肯定不是我给他介绍的。”
“怎么他还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吗?”岳人歌很意外。
梁川嘲笑他:“你跟人家谈恋爱,连他有什么朋友都不知道?”
岳人歌感觉有点头疼。梁川说得对,他对李牧确实知之甚少,或者说,了解得有点太过片面。过了一会儿,梁川道:“这纯粹是我的猜测,不过,我大概知道这人是谁。”
那边陶朱在花红柳绿中叫着岳人歌的名字,岳人歌假装没听到,加快了脚步,直接将阵阵喧嚣甩在身后。
赵升焉看上去年纪和梁川差不多,却少了些锐气。他圆脸,大眼,两腮有酒窝,一团和气相。脖子上挂一串佛珠,黑T恤,牛仔裤。岳人歌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酒吧里指挥员工搬动货品,转头一见岳人歌,笑了,“岳总,幸会。”
不喝酒,喝茶。
岳人歌沉默地看着赵升焉又冲了一泡茶,才开口,“李牧的工作是你介绍的?”
“工作?什么工作?”赵升焉装傻,“他去你那儿上班,不是你录用的吗?岳总,我记得我们之前,打交道的次数可不多。”
狄俄尼和花朗都是加应旗下的酒吧,但两位负责人先前见面的机会确实不多。毕竟要忙各自的生意,当然,这其中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。
梁川在电话那头说:“你要是去找赵升焉,可千万别说是我叫的。”
岳人歌伺机报复,“怎么川哥你跟人家不是好朋友吗?”
“屁的好朋友。”梁川的气焰萎靡了下去,“前世的仇人罢了。”